2022东营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5人)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在应聘范围。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我市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在应聘范围。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范围为符合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的博士研究生及获得相关的省人才称号的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此次引进岗位为长期引进岗位。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评价、体检考察程序,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0月31日。具体安排以学校网站公告为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考核评价、体检、考察、聘用情况在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dyxy.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4日9:00——2022年10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dyxyszb@126.com)进行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按照以下第3项报名需要提交的电子版材料的顺序排列,转换为一个PDF文件格式。PDF及邮件请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3.报名需要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东营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
(2)《应聘东营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名处为手写签名;
(3)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有应聘所需证书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
(4)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交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提供确有困难的,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后,可在体检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5)个人人才称号证书。
4.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各岗位报考人数均不设置规定比例。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评价资格。
(二)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师德修养、专业素养、专业实践技能水平、教育教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考核评价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岗位不同,考核评价方式主要包括面谈、试讲、现场技能操作、答辩、业绩考察等形式。考核评价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考核评价时间及相关事项在东营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对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评价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录在案。
2.考察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并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学校明确约定每个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未经学校研究同意,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
本次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四、待遇
(一)到学校满三年,且完成学校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任务的博士,可优先竞聘副高级岗位。按照学校绩效工资管理规定,完成当年工作任务,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
(二)符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和建立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28号)中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规定的范围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可优先聘任到高级岗位上。按照学校绩效工资管理规定,完成当年工作任务,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
(三)经过双向选择,学校可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形式为人才配偶安排校内工作。
(四)引进人才符合2022年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选聘公告范围的,享受公告中相关待遇。
(五)引进人才符合东营市人才政策的,按照东营市人才政策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东营市和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46-8060503。
附件1: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xlsx
东营职业学院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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